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健康服务协同创新中心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上海中医健康服务协同创新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在复试工作中坚持做到:
(一)坚持安全第一、公平公开、科学选拔的原则,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
(三)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五)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
(六)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综合对考生进行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考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全面考查。
(七)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工作小组及导师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八)强化监督检查。
二、组织管理
1.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小组、防疫防控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包括复试录取办法,专家及工作人员遴选,业务培训,复试考核及组织实施,突发应急处置及上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复试工作。
2.成立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专家(导师)团,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
3.成立以学科(专业)为单位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并配备记录员及候考管理人员各1名(均为在编在岗职工)。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三、复试形式及管理
(一)复试时间及形式
1.复试时间
3月26日-3月31日:学院安排上线考生进行材料上传、网络平台模拟测试,确保考生能开展正式复试。
4月1日-4月8日:学院进行网络远程复试。
整体复试工作结束时间不晚于4月底。
2.复试形式及平台
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情况,我校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为“中国移动云考场”,请考生提前安装相关软件并按二级学院(招生单位)的要求进行模拟测试。如因特殊情况,无法使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进行复试者,应由考场主考报告二级学院(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启用备用平台(腾讯),并保证考试过程的同质化。
(1)考生考官在线考试系统:
https://v2-ykc-exam.hanwangjiaoyu.com/user/login/ZGYDYKC
(2)选择报考的二级学院,输入学信网登记的手机号,获取短信验证码,即可登录。(受平台要求限制,每天最多可以接收验证码五次)
(二)复试管理
1.学院严格执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按专业相同考生的姓氏笔划排升序;依据《统计学》(第六版),贾俊平等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ISBN 978-7-300-20309-6,P398 附表6 随机数字表。从“随机数表”中从第一行第一列开始连续向右给面试考生添加随机数字。将随机数字排升序,即为考生复试次序。
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考生报考导师作为组长或推选组长;其余面试专家通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方式产生。
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学生进入考场区时,由考官将试题号展现给考生,考生随机选定试题号。考官将考生选定的试题号所对应的试题内容通过分享屏幕的方式展示给考生。
所有随机产生的过程均需在视频下完成,并保存视频记录备查。
2.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3.复试开始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可追溯,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指定专人负责技术问题,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6.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考生问题。
7.学院制定招生工作应急预案。
四、复试准备
(一)学院积极做好以下准备:
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
(1)及时、准确解读本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考生充分知晓,确保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2)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2.细化流程,模拟演练,做好应急预案。
(1)全面审视、认真思考,细化复试环节全过程,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平稳。
(2)有效组织,科学管理,充分借助模拟演练,完善复试流程,积累经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做好复试时导师端和考生端的软硬件设备出现问题的应急预案。
(4)做好复试时由于网络原因造成影响的应急预案。
(5)做好复试时疫情防控方面的应急预案。
(6)其他方面的应急预案。
3.做好远程线上复试所需软硬件设备、备用设备、场地安排、卫生消毒、后勤补给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考生需做好以下准备:
请考生提前按以下要求进行准备,在复试前配合学院进行模拟测试,以保证正式复试顺利进行。
1.面试设备:
(1)电脑(笔记本或台式机)1台:用于复试设备(第一机位)
硬件配置:
Windows 版本:Win7及以上
CPU:Intel i5-4590或锐龙3-1200 及以上(不得低于Intel i3-4100U)
内存:4G及以上
硬盘:可用10G及以上
自带摄像头、麦克风,或可备用外接摄像头、麦克风、音箱,不允许使用耳机。
(2)手机1部:用于监控复试环境的设备(第二机位)
建议使用Android 5.0 以上
手机自带摄像头
手机支架(用于固定第二机位)
(3)浏览器
推荐使用Google 浏览器(首选),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备用)。
2.机位要求:
(1)第一机位要求:用于面试时考生与复试专家互动,考生本人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墨镜、帽子等,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2)第二机位要求:手机设备从考生后上方成45°、距离考生1米左右处拍摄,要保证考生及电脑屏幕被复试专家组清晰看到,以监控考生复试过程。
3.网络环境
网络配置:下行需 10Mbps、上行 5Mbps。(请自行事先在http://www.speedtest.cn/ 进行网络测速)
考生须使用有线宽带网络(电脑)和4G/5G网络(手机),保证复试过程信号良好,音视频传输畅通,能满足复试要求。
4.复试环境
独立的复试房间,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不逆光,确保复试专家能够清楚看见考生,网络信号良好。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员在场或中途进场。考生在候考区应通过视频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周围环境。考生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严禁在培训机构进行复试。
五、复试分数线
学校在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报考生源和招生名额,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并报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实施差额复试,总体复试比例不得低于1:1.2,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试,择优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相关政策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要求执行。
六、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严把复试入口关。复试前使用“云考场”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用“云考场”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前需准备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2)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准考证》;
(3)往届生: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应届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必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
(7)考生亲笔签名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请将上述材料扫描电子版后,按顺序,1个材料1页,粘贴至1个Word文档内(Word保存类型:Word 97-2003 文档),或合成1个PDF文档。文件名为“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开始前3天通过“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的“身份验证”模块中上传,由学院进行核验。考生在正式面试时,须准备好上述文件的原件,以随时备查。
复试合格的考生须提交《上海中医药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请在下载专区自行下载),填写、盖章后扫描电子版或PDF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原件寄送至学院(本校考生可递交至二级学院)。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复试内容
学院根据远程复试和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复试主要内容为网络综合面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由学院通过“远程面试系统”组织进行复试。复试总分500分。
1.外语水平(总分100分)+专业能力(总分150分)+科研能力及培养潜力(总分150分)+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参加复试的专家现场线下独立评分;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主干课程,在复试前进行。每门总分均为100分。
3.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资料由学院妥善保管不少于1 年。
八、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1.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上海中医药大学及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入学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考生应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考生在候考及面试期间应主动配合、接受考务人员的指导、查验、管理,遵从考场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考试秩序。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4.考生应按要求准备好软硬件设备、考试场所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配合做好网络平台模拟测试。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5.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云考场”平台系统及考务人员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等身份验证核查。
6.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7.复试期间,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中途不得离场,不得接听电话。考生正面视频清晰,不得佩戴口罩、墨镜、帽子、耳饰等;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使用蓝牙耳机或耳麦。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或接收其他信息。
8.考生考试设备音频、视频必须全程按要求开启。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9.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及时按照学院规定方式以电话,微信视频保持沟通。
10.考生应按照复试工作要求,配合考务人员,做好宣读《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的工作。
11.候考过程中考生如需暂时离开镜头范围,须举手向候考官示意,得到同意后离开,并应尽快回到镜头前,手持身份证件,接受候考官重新查验身份。
12.考生在正式进入考场前,候考官须再次人工验证考生的身份信息,无误后进入考场。如轮到复试的考生离开镜头范围,则该生顺延至本场次最后一个面试。
13.正式面试开始后,考生不得离开镜头。因特殊原因(包括断网或掉线等突发情况)不能完成本次面试者,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复试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考生,请在电话铃响1分钟内接听,由考务人员安排再次复试。再次复试仅限1次。具体复试结果将视整体答辩情况综合评价。如超时不接电话作自动放弃复试处理。
九、注意事项
1.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符合要求的设备,保证设备电量充足(或使用电源)。提前测试网络,确保复试时网络稳定、流畅,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
2.复试时,考生桌上禁止放置除面试电脑(摄像头)、鼠标键盘、身份证、准考证等复试资格材料及学院要求准备的考试用品之外的其他物品。
3.复试时,关闭移动设备录音、录屏、外放音乐、来电铃声、闹钟等与考试无关的设置或后台程序、和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将手机锁屏设置成最长时间,或取消锁屏功能,避免复试期间因手机锁屏造成第二机位摄像头无法提供视频画面的情况。
4.因环境、条件所限,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确有特殊困难的考生,应提前与报考学院联系。
5.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具有防作弊功能,请考生诚信复试。
云考场考生使用手册,见附件。
十、调剂
我校个别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受调剂,调剂考生的初试分数必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的成绩要求方可参加调剂复试。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校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复试方式和要求与一志愿考生相同。
第一志愿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医学学术学位,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申请调剂到中医专业学位。
具体调剂工作办法见后期我校相关文件。
十一、复试结果
1.复试成绩(总分500分)=外语水平(总分100分)+专业能力(总分150分)+科研能力及培养潜力(总分150分)+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2.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比例是50%。结合招生计划,确定复试结果。
3.考生有以下情形者,复试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方面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300分,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均为不及格,不予调剂录取。
4.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在学院官网公布复试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并做好未通过复试考生的解释工作。
学院官网:http://tcm2011.shutcm.edu.cn/408/list.htm
十二、严肃考风考纪
学院严格按照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三、体检
学院(招生单位)发放体格检查表给复试合格考生,考生自行在当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表原件寄送至学院(招生单位)。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四、信息公开及咨询
学院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考生咨询服务。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在复试、录取阶段,将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布。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五、强化疫情防控
学院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学院按照上海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期间的复试工作,做好复试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为学院复试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十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要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学院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021-51323138
咨询信箱:zhaosheng_xietong@163.com
上海中医健康服务协同创新中心
2021年3月26日